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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动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

作者:任欢 来源:光明日报 点击: 更新时间:2018-8-4 责任编辑:赵志文

8月3日,民政部在北京组织开展了“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承诺书”集体签署仪式,30家在京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参加仪式。“组织签署仪式,就是要向全社会广而告之,全面加强社会监督,推动社会服务机构以诚信自律赢得社会的信任和支持。”会上,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这样表示。

据介绍,2013年至2016年,直接登记办理并由民政部代行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的社会服务机构共有41家。这些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涉及科技、医学、食品、美术、音乐、海洋生态等众多与传统民政事业无关的业务领域。

此次“社会服务机构诚信自律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自律承诺书”),从恪守非营利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坚持诚信服务等13个方面,要求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不断加强诚信自律和规范化建设。

如何确保“诚信自律承诺书”发挥作用?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首先,各社会服务机构要在自身活动场所和网站,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在中国社会组织网向社会公开集体签署的“诚信自律承诺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在后续年检、抽查、专项检查等管理服务工作中,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将把“诚信自律承诺书”作为重要检查内容,督促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认真遵守“诚信自律承诺书”各项规定,对于违反“诚信自律承诺书”的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目前,民政部直接登记社会服务机构有41家,全国部、省、市、县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服务机构42.5万家。我们也将进一步完善‘诚信自律承诺书’的内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并适时向全部社会服务机构推开。”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说。(记者 任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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